1月6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一、高质量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
1.明确改造试点企业。聚焦三个试点行业,按照“规上先行、规下跟进、分批实施”的原则,优先将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发展潜力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中小企业纳入改造范围,各县(市、区)结合试点总体目标(见附件1),分批筛选612家改造试点企业,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动态调整试点企业名单,2025年10月份前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备最终试点企业名单。
2.遴选数字化服务商。针对三个试点行业的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以“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的原则,从全国范围内征集遴选综合型和专业型数字化服务商,建立服务商资源池。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需求向辖区内试点企业推荐服务商名单,由企业自主选择,确保供需精准对接与有效匹配。
3.开展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围绕诊断咨询、集成应用、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等方面,分行业分场景开展数字化服务商、专业智库和企业供需对接活动,遴选31家优秀服务商,形成100个“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拓展数字化转型渠道和资源。
4.实施企业数字化改造。各县(市、区)组织数字化服务商深入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采用“一企一策”模式逐企制定改造方案,确保全部改造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其中32家达到四级水平,培育30个数字化车间/智能车间。
5.推动企业上云用云。市场化推广一批轻量化、易部署、低成本的云化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加快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通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小快轻准”数字化软件服务包,助力企业低成本、轻量化实现基础上云、管理上云、业务上云,确保改造企业全部上云用云。
6.分批实施项目验收。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原则,由具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试点企业提供改造方案咨询诊断评估、数字化水平等级评测、项目验收等服务,全面把控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方向和质量,确保改造后达到分级评测指标要求和国家、省验收标准。
7.实施全过程监管。委托具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技术报告,强化项目质量及进度把控,保障项目双方合法权益。
二、多维度打造数字化改造生态
8.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引进国家部委数字化转型领域重点实验室,鼓励具有资质和能力的运营实体搭建唐山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企业诊断、看样学样、需求分析、供需匹配、生态链接于一体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基地,为包括试点企业在内的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赋能。
9.开展数字化人才培训。分行业分场景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分层分类设计培训课程体系,组织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进行规范化培训,提高数字化技能人才与数字化产业需求匹配度。
10.举办对接交流活动。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试点城市对接交流、结对沟通的要求,开展现场交流、异地参访、对标调研等活动,促进试点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全方位扩大数字化转型复制推广
11.遴选数字化转型典型标杆企业。遴选13家经验可复制推广的数转标杆企业和39个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形成10个具有创新型或唐山特色的典型做法(模式)。总结“看得到、听得懂、对得上、学得会、易复制”的数字化样板企业转型经验,择优评选优秀案例,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多渠道推广宣传。
12.遴选典型“链式”转型案例。支持重点行业“链主”企业,整合行业内数字化服务商、国家智库等各类资源,建立联合培训、标准共享、知识共享等协同管理体系。支持试点企业加强与龙头企业合作,促进研产供销服等环节数字化协同,加快“卡位入链”,形成9个“链式”转型案例,提升强链补链能力。
13.优选集群数字化转型模式。聚焦高新区机器人、玉田县印刷机械、丰润区轨道交通、丰南区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产业关联度高的优势,鼓励集群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抓实产业集群骨干企业数字化改造,形成3个“集群”转型模式,带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四、全链条强化政策资金保障
14.创新金融供给模式。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数转专属服务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与服务商合作,创新金融融资模式,通过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等方式,着力打出一套“改造有补贴、缺钱有贷款、贷款有贴息”的财政+金融政策组合拳。
15.加强财政支持。安排不低于85%的中央财政资金直接用于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不高于15%的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支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所需的其他支出。按照市县两级配套资金承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项目、服务生态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最大限度激发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的撬动效应。
16.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制定《唐山市中小企业试点城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唐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明确支持领域,加强对资金申请、审批、使用及绩效管理的全流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各县(市、区)挪用、挤占或截留专项资金,依法惩处各类骗补行为。
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2月底前)
1.编制试点工作配套规范性文件,明确具体目标、工作任务、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推进计划等内容。
2.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分别提供全流程支撑、全流程监管、水平等级评测及改造验收、绩效评价咨询等服务。
3.征集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形成试点企业名单;公开遴选数字化专家、数字化服务商,建立数字化专家资源池、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
4.组织召开全市试点工作部署会、政策宣贯会,对各县(市、区)、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提要求,压实各单位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施阶段(2025年3月至2026年6月)
1.分行业分场景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分层分类设计培训课程体系,组织开展人才培训、现场交流、异地参访、对标调研等活动,通过“看样学样”促进试点工作高质量开展。
2.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开展试点企业数字化诊断和改造。
3.对完成改造的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水平等级评测、改造验收,并实施全过程监管。
4.按程序和标准拨付试点项目奖补资金。
5.对试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按照不少于612家试点企业的要求,确定最终试点企业名单,报国家和省备案。完成试点工作中期总结和自评工作。
6.评选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车间、赋能中心、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链式”“集群”转型典型案例,总结推广试点企业转型经验。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6年7月至2026年10月)
1.根据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对试点工作的验收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整体绩效自评,总结提炼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唐山模式”。
2.做好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场评价和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绩效复核迎查准备工作。
唐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城市总体目标
来源:整理自唐山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