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行政审批局通告 唐审批通字〔2025〕1号 为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满足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我局现依法定程序对市中心城区境内需命名的40条道路和11座过街天桥向社会广泛征集名称,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名范围 (一)市中心城区境内20条需命名道路(详见附件1); (二)高新区京唐智慧港20条需命名道路(详见附件2); (三)市中心城区境内11座需命名过街天桥(详见附件3)。 二、命名原则 (一)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 (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四)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五)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 (六)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七)同一个建成区内的街路巷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八)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沿用唐山市区道路通名用词习惯,东西走向或大致呈东西走向的道路通名为“道”, 南北走向或大致呈南北走向的道路通名为“路”,背街小巷通名为“街”“巷”(例:“XX道”“XX路”“XX街”“XX巷”),人行过街天桥通名为“天桥”(例:“XX天桥”); (九)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知识产权名称。 三、有关事项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 (二)参与方式 可采用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投寄。 1.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参与地名征集的,可将填写好的《名称征集表》(详见附件4)发送至专用邮箱,邮箱:spjdaolu123@163.com; 2.以纸质形式投稿的,须将填写好的《名称征集表》(详见附件4)送至或邮寄至唐山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一科,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层216室,联系人:丛田甜,咨询电话: 0315-2806202。 (三)应征须知 1.作者要对所拟名称的含义、来源加以说明; 2.应征作品应为首创或原创,内容相同作品以最先收到的稿件为准; 3.所拟名称被采用的,市行政审批局将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名称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唐山市人民政府所有。 附件:1.唐山市中心城区境内需命名道路明细表及示意图 2.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唐智慧港需命名道路明细表及示意图 3.唐山市中心城区境内需命名过街天桥明细表 4.名称征集表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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