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39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5-2-26 20:37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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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唐医保函〔2025〕4号)和《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并实行零差率备案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唐山市古冶区中医医院等39家非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同级公立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耗材零差率,按规定明码标价,落实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做好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价格,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39家取消药耗加成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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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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