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职名单
(2025年5月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映晖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运强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职名单 (2025年5月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映晖同志为滦州市公安局局长;
梁立欣同志为滦州市财政局局长;
阚海英同志为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邱春海同志为滦州市水利局局长;
尹海生同志为滦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志勇同志为滦州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志勇同志为滦州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冯 雷同志为滦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吴亚超同志滦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梁立欣同志滦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邱春海同志滦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尹海生同志滦州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志勇同志滦州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高志勇同志滦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张双和同志滦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裴立忠同志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张志强同志滦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职名单 (2025年5月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姬莹辉同志为滦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 伟同志为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建芳同志为滦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 健同志为滦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 赛同志为滦州市响嘡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 伟同志为滦州市滦河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解秀君同志为滦州市古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魏 芳同志为滦州市滦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赵顺明同志滦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姬莹辉同志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树林同志滦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树文同志滦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长江同志滦州市古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新伟同志滦州市响嘡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靖远同志滦州市滦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郝昌宝同志滦州市滦河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职名单 (2025年5月21 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 舒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 鹏同志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滦州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