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交通运输局通知!事关规划建设充换电站(桩)、加氢站……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5-8-9 21:56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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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唐山市移动源治理减排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出:唐山将规划建设充换电站(桩)、加氢站,在国省道干线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在主要进城高速出入口、长途客运站、物流园区、客运和货运集散地等专用车辆运行和停放热点区域,建设大功率快充桩和专用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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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深化移动源治理减排,建立健全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结合唐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推进新能源重卡替代
发挥重点城市重型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试点作用,支持新能源重型货车在重点港区、场区等特定场景开展固定线路运输、短途线路运输。
       (一)在重点港区、场区等特定场景规划建设规模与数量适配的充换电站(桩)、加氢站等配套设施。
       (二)落实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降低车辆充电成本。放宽新能源重型货车通行时段、路段限制,提高车辆运输效率。
       (三)鼓励钢铁企业与道路运输企业通过签订长期运输协议等方式保障新能源重型货车运输量,提升新能源重型货车收益。
       (四)通过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优惠政策,加大国四排放标准重型货车淘汰力度,持续提升新能源重型货车比例,特定应用场景国四排放标准重型货车占比不超过5%。(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市能源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快推进物流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邮政车新能源化
       (一)按照《唐山市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替代工作方案》要求预计年内完成500辆。各县(市、区)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逐车逐户进行宣传,鼓励从事城市物流配送的业户优先考虑更新新能源车辆。鼓励物流园区和重点商户购买运输服务时,优选考虑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
       (二)按照《唐山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对符合要求的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发放补贴。按照《唐山市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对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并购置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的进行补贴。
       (三)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申报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四)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优化运营补贴审批流程,积极引导鼓励出租车淘汰更新时全部采用新能源电车,努力实现出租领域全面电动化(目前,全市出租车共7451辆,其中新能源车已达3159辆,双燃料车4292辆)。
       (五)推动邮政快递车辆更新,按照申报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要求,截止2025年底,全市邮政快递行业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90%。今年预计新增42辆新能源电动邮政快递车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发集团)
三、加快推进渣土运输、垃圾转运、城市环卫、商砼搅拌等新能源替代
       积极推动全市渣土运输、垃圾转运、城市环卫、商砼搅拌等车辆新能源替代,按照“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鼓励支持采取国有企业示范带头方式,先行开展市中心区渣土运输车新能源替代。城管、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规定,主要围绕市中心区开展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车辆无证运输、密闭不严、车体不洁、带泥上路、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逃避平台线上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住建部门重点管控车辆装填环节,督促在建项目施工工地采用湿法作业方式,落实扬尘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四、加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唐山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2023-2025年)》要求,参考《唐山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方案》目标,围绕工业园区、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在国省道干线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根据各领域发展情况和各类电动车辆正常增长速度,及时推动电动公交车、电动环卫车、电动快递邮政车、电动出租车、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电动公务车、电动重卡等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针对主要进城高速出入口、长途客运站、物流园区、客运和货运集散地等专用车辆运行和停放热点区域,建设大功率快充桩和专用车位,鼓励物流企业实行“自有场站为主,社会公用为辅”的充电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供电公司、市能源集团)
五、积极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通知》冀交财〔2024〕226号文件要求,对通行我市高速公路的2类(2轴)、3类(3轴)货车给予通行费5%优惠,4类(4轴)优惠9%、5类(5轴)优惠17%、6类(6轴)优惠13%;对办理大件运输许可的7轴及以上大件运输车辆给予通行费51%优惠,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减免30%。为进一步引导货车行驶高速公路,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高速集团、迁曹高速、唐曹高速等运营单位积极研究差异化收费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高速集团、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唐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六、狠抓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一)压紧压实源头企业责任。督促源头企业在出入口安装称重检测、抓拍及视频监控设备,指导县区建立健全货运源头视频监管系统,严把货物装载关和车辆称重关、出厂关。督促港口、钢铁、焦化等重点用车企业落实货运车辆冲洗,严格执行货运车辆苫盖等抑尘措施。对于屡次违规放行超限超载、扬尘飘洒等车辆的企业严肃约谈、责令整改,依法依规处罚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
       (二)推进治超站规范化建设。压实联合治超站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路警联合值守制度,配齐交通、交警执法力量,严查大货车超限超载。对驶出治超站的大货车进行冲洗清理,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减少带泥带土上路现象发生。派驻生态环境部门人员进驻治超站,重点检查重型载货车辆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烟等“三不两改一黑”问题车辆,确保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有效运行。
       (三)严管路面违法运输车辆。持续深入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严格执行“逢5必查”全域联动治超机制,紧盯“凌晨、早晚、假日”等监管薄弱时段,加强G102国道、G205国道、省道平青乐线等重点路段管控,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特别是“百吨王”车辆,严肃查处故意关闭GPS设备、避站绕行、县域交界滞留、违法二次拼装等违法行为。
       (四)加快非现场执法体系建设。全市规划建设58个非现场执法点位、246条车道,指导各县(市、区)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建设改造进度,按时完成非现场执法设备安装、联网等各项工作,提高非现场执法立案率、结案率。
       (五)做好“百吨王”治理行刑衔接。公安、交通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协调对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社会宣传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效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七、强化公路日常养护和管理
       加强公路路面巡查,及时清除路面泥土杂物、污染物、散落物。清理整顿路域内违章建筑物,规范设置公路沿线标识标牌.扎实做好路面洒水、清扫、保洁,积极推动机械化湿扫作业,每日落实“三扫三洒”,保持路面干净整洁,确保积尘负荷不超0.5克/平方米。推进与干道平交的县乡及以下道路路口硬化,严禁私开平交道口,对公路沿线土路肩实施混凝土硬化,做到“非硬即绿”。属地政府组织公路两侧商户对其卫生承包范围内严格落实场地及门前硬化、垃圾清理、洒水等抑尘措施,防止车辆带泥带土上路。深入开展公路重点点位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提升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技术状况水平,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严格规范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使用,保障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提升公路通行质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高速集团)
八、严格道路施工污染防治管理
       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规定,全力确保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剔凿、开挖、破碎、拆除等)时,要根据开挖面积和风向等因素,合理设置雾炮车数量和作业方位,确保达到全面抑尘效果。施工工地出入口(含与项目外道路连接段)、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使用混凝土硬化。工地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同时安排人工用高压水枪对车辆冲洗不到位死角进行冲洗,不得带土带泥上路。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载运易遗撒、飘散物的运输车辆,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采取苫盖、完全密闭等措施封堵严密,防止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高速集团)
九、紧盯散煤运输环节治理
       强化重点路口检查,市场监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执法等部门在天津市、承德市、秦皇岛市与我市交界路口设立联合检查站,严格执行“三查三看”工作制,切实切断非法散煤运输通道。严管重点运输主体,对我市煤炭运输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签订《不运输非法散煤承诺书》,对违规运输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落实《唐山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优化我市货物运输结构,有力支持移动源治理减排。
       (一)完善多式联运铁路运输通道,加快推进汉曹铁路、唐曹铁路东延等项目建设,提高铁路运输能力。
       (二)强化与京津等级公路对接,完善全市互联互通网络,做好丰津公路、205国道养护维修,推进长深高速改扩建、唐秦高速二期工程。
       (三)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强港口与腹地联通,充分利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车辆等运输方式,提高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绿色疏港比例。加快推进唐山港京唐港区皮带廊道项目建设,努力形成中长距离运输主要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时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的绿色疏港体系。
       (四)完善重点企业集疏运体系,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运输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挖掘既有铁路专用线潜能,推动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
       (五)鼓励港口航运、铁路货运、航空寄递、货代企业及平台型企业等加强合作,培育全程负责、一体化服务的多式联运经营人。
       (六)加快推进港站枢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改善临港环境质量,严格控制靠港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及相关设施匹配改造,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责任单位: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唐山海事局)
       本工作方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来源: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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