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我省各企业单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遏制疫情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指引。
一、工作要求
各企业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必需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发生疫情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二、防控措施(一)复工复业前防控措施
1.建立员工健康卡制度。向全体员工发布防控信息,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掌握本单位员工流动情况,尤其对湖北武汉及其他疫情发生地区的员工实施重点追踪、重点管理,切实做好员工建档筛查工作。
2.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开展员工及其家属体温监测和健康登记,设立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告知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出现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应立即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并就近就医诊治。就医时应正确佩戴口罩。
3.加强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疫情流行期间,应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并加强对来访人员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
4.开展全面清洁消毒。复工复业前,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消毒,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
5.做好防控各项准备。企业可根据防控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洗手液和消毒剂等物品。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二)复工复业后防控措施
1.实行厂区封闭管理。尽量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体温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
2.避免或减少员工聚集活动。企业要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各种聚集性活动。
3.加强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应首选自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应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肺炎机制综发〔2020〕50号)合理使用并保证安全。
4.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建立员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企业通勤车辆要做好日常消毒和通风工作,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5.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企业要对重点场所每天至少消毒1次,职工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增加消毒频次,并做好记录。工作服、工作帽、座椅套等纺织物定期洗涤、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处置,对垃圾盛装容器以及厕所、卫生洁具定期消毒。
6.严格落实个人防护与管理。工作期间,所有员工尽可能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7.加强就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有食堂的企业保证食材安全,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独立分餐,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
8.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必要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清洁消毒。
9.做好员工生活引导和宣传教育。企业要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采用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以及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复工复业后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关爱照顾,倡导员工合理膳食、适当运动、戒烟戒酒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身体免疫力。
10.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了解员工的心理健康状况,疏解员工的焦虑恐惧情绪,发现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发现病例后防控措施
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督促其按规定立即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患者的工作和生活场所以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人民政府决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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